多倫多設火警分級 全省採相互支援制 |
2009-10-06 (05:47) |
(多倫多 )(本報記者)多倫多消防處人事服務總監薩大衛(Director Chief Staff Service David Sheen)表示,當有火警發生時,很多人都會聽到報道稱是發生了第幾級火警,其實這類火警分級制,除顯示火災的嚴重性外,另一個重要作用是代表了消防處派往火場的救火車和人員的數量。 他稱,多倫多消防處的火警級數分為1至7級。當有人報稱發生火警時,消防處指揮部會立刻火警稱為一級。他們會從現場就近的分局派出3至4架消防車及救護車到現場。當人員抵達現場時,在場的指揮官發現是一宗火災時,會報告指揮中心,而指揮中心會自動將火警升為2級火警。 與此同時,在現場的消防指揮官會觀察火勢的情況,判斷要多少救護車和人手才能應付救火,然後按需要將火警警告級數提升,使指揮中心在各分局調派更多救火車和人手協助救火。 薩大衛指出,火警警告級數很少到5-7級,但於前些時間怡陶碧谷天然氣廠爆炸和皇后街大火,指揮中心曾發出過6級火警警告。 旺市防火組的黃永忠則稱,衹有多倫多消防處才有火警分級制,安省其城市都沒有這個制度,主要原因是多倫多消防處管轄範圍十分大,屬下有135輛消防車,所以他們有資源作火警分級制來調配救火資源。旺市消防處車少人亦少,一間分局衹有一部救火車和幾個消防員當值,沒有能力及必要採用火警分級制。 黃永忠透露,他們採取安省的互相支援制度,即是安省設有一名消防協調官,當小城市例如旺市發生大火,現場指揮官發覺市內當值的消防設備無法應付時,立刻通知消防協調官,他會從就近其他城市的消防處派救火車和消防員來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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