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勸喻居民中秋節切勿煲蠟 |
2009-09-27 (12:05) |
房屋署提醒公共屋h居民,在屋h公眾地方煲蠟,除了會被扣分,更可能會被罰款1,500元。 房屋署發言人表示:「經廣泛宣傳和教育,去年中秋節期間,屋h居民煲蠟、亂拋垃圾等情況已有改善,不過我們不會鬆懈,會繼續大力打擊這些危險和罔顧公德的行為。」 他解釋:「煲蠟可能會釀成火警及導致嚴重灼傷,所以我們呼籲居民切勿讓他們的小孩煲蠟。此外,兒童煲蠟或亂拋垃圾,會連累家人受罰,因為房屋署會按『屋h管理扣分制』即時扣有關住戶五分。若住戶在兩年內累積扣滿十六分,會被終止租約。」 房屋署職員若發現有小童煲蠟,會加以勸阻,並警誡其家長。若小童不聽勸告,職員會向該住戶即時扣分。 去年中秋節期間,房屋署向在屋h公共地方拋垃圾或煲蠟的人士作出了五百多次口頭警告,有兩個住戶因在屋h公共地方拋垃圾被扣分,兼被罰款1,500元。在二○○七年的中秋節期間,房屋署人員作出了七百多次口頭警告,發出了五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有四戶被扣分。 房屋署會由本周五起一連三天(十月二日至四日),動員為數約四百人的區域巡邏隊及特遣行動小組到各公共屋h加強巡邏,他們的行動時間會延至午夜過後。中秋節翌日早上,房屋署亦會加派人手清理屋h的公共地方。 宣傳教育方面,房屋署已透過屋h通訊、海報、房屋資訊台等,提醒居民切勿煲蠟和保持地方清潔。 為了打擊煲蠟,房屋署呼籲公屋居民舉報此類不當行為。他們可致電屋h辦事處或房委會熱線2712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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