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署同意申訴專員改善建議 |
2009-08-27 (11:38) |
申訴專員公署公布調查報告,批評機電工程署監察升降機安全不力。機電署發言人表示,尊重申訴專員的意見,並同意報告內提出的改善建議。 發言人表示,報告中提出了13項改善建議,其中有6項機電署在過去7個月已經先後實施,其餘的7項改善措施正在制定中,並會在年底前推出。 機電署已經實施的措施,包括在監察註冊承建商的表現方面,機電署經諮詢業界後,在本年6月已制定和實施新的「註冊升降機承建商保養表現評級制度」。第一季度的結果將於下月初於機電署網頁公布。 在訂立監察標準和監察程序方面實施了4項措施,包括由本年7月起,設立電子平台和新的流程,跟進升降機的逾期檢驗或遞交證明書個案,並對屢次違反規定的註冊升降機承建商或註冊升降機工程師發出勸喻或警告。在內部管理方面,機電署發出了內部指引,改善工作流程和加強跟進各項違規情況。 在推廣「共同責任」和「使用者監察」概念方面,機電工程署自本年初起向公眾推廣有關的概念,舉辦了22場專題研討會,共有超過1,700名升降機擁有人、業主法團、大鷚瑊z員工出席﹔同時舉行了11次區議會演講。 機電署在年底前將推出其餘7項改善建議,其中在提高紀律處分記錄的透明度方面,將會改善進行紀律處分的程序;以及檢討及諮詢業界對現有的「註冊升降機/自動梯承建商及工程師表現監測記分制度」的意見,包括簽發警告信的標準和程序。 機電署發言人表示,該署十分重視升降機的安全,並會繼續嚴格執行有關法例,以確保市民能享用安全及可靠的升降機服務。 機電工程署現正檢討現行升降機安全的規管制度,並考慮修改有關法例條文,以進一步提高升降機的維修保養水平。修改範圍包括引入升降機工人註冊計劃﹔提升成為註冊升降機工程師所需的資格及經驗﹔加強制裁與罰則,以確保條例對違例行為有足夠阻嚇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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