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酒漢年耗救護車1300萬元 |
2009-08-24 (05:18) |
(三藩市 )(本報訊)三藩市光去年已經在華特斯(Kenny Walters)身上花費了15萬元。他沒有工作,經常可在Haight 街看到他喝得爛醉不省人事,生命岌岌可危。 華特斯並不是特例。長期性酗酒是一個嚴重問題,而且耗費城市大筆成本。 公共衛生部(Department of Public Health)的副主任Maria X. Martinez表示,根據一項長達五年的統計顯示,一年當中225位高度使用救護車者的成本達1千3百萬元。她認為這是很高的成本。而且他認為實際花費還可能更高。她們計算,2007年的時候,救護車載運成本725元,2009至2010年,成本將是1458元。無論怎麼計算,都是一大筆金額。研究同時指出。不到300人佔去其中80%的使用量,而這些人通常又與酒精濫用有關。拿華特斯為例,他一年半前從亞利桑那州來到三藩市。他被發現捲曲在Masonic及 Haight街口的人行道上,看起來情況相當糟,甚至有民眾走過時,還擔心他是不是已經停止呼吸撒手人寰。警員表示,基本上華特斯每天來到這裡把自己喝到爛醉,就像電影Leaving Las Vegas裡面的劇情一樣,喝到死。 華特斯穿著蜘蛛人一樣的紅上衣,看起來像是遊民,然而他並非無家可歸或破產。他今年41歲,每天喝爛醉而被帶去醫院。他得到每個月953元的SSI補助,每個月付650元住在田德隆區一個房間,是三藩市Care Not Cash的住宿計劃之一。社區慈善機構提供免費餐食,因此他每個月應該還有300元剩餘。他說他不吸毒,只吸大麻跟喝酒,而且是便宜的啤酒。 警員說,華特斯一星期被救護車載走二至三次。當時華特斯手上還戴著之前醫院在他手腕上綁的識別手環。而且他醉到無法走路,因此連到勒戒中心的資格都不符。然而華特斯卻仍事不關己的認為,這些根本不花他一毛錢。 然而,就三藩市來說可沒那麼簡單。當救護車去運載華特斯的同時,除了耗費成本,也意味著一台救護車及消防車無法出其他任務。對於被開罰單,華特斯也是視而不見。華特斯健康情況很糟,警員也無能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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