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光譽料大部分迷債苦主接納回購方案 |
2009-07-25 (09:43) |
證監會、金管局聯同16間雷曼迷債相關產品分銷銀行,提出和解方案,同意以本金六至七成向「非經驗或專業投資者」苦主回購債券。金管局助理總裁李令翔估計,在逾3萬名迷債投資者中,約2千餘人屬經驗或專業投資者。雷曼苦主大聯盟主席陳光譽相信大部分苦主會接受和解方案。 金管局助理總裁李令翔解釋,專業投資者的定義是銀行在客戶開戶時界定,客戶要簽字同意,投資者即使購買股票,不會被定義為專業投資者。即使慈善團體若委任專業投資者投資,仍可獲得賠償。而經驗投資者則是購買迷債前3年內,曾進行5次或以上的槓桿交易。 李令翔估計,超過3萬名迷債客戶中,約2千人屬專業或經驗投資者。若簽約時銀行涉及違規,金管局將進行調查,並會監察銀行執行賠償方案。 李令翔認為,雷曼迷債和解方案是可行而合理的。65歲以下投資者何時可取得抵押品一成價值賠償,則要視乎銀行與雷曼清盤人洽談進度,若洽談較為複雜則要一段時間。至於早前跟銀行達成賠償協議的迷債投資者,即使賠償不足6至7成,銀行也會主動補足賠償。苦主8月初仍未接獲銀行通知賠償安排,可致電銀行熱線查詢。 雷曼苦主大聯盟主席陳光譽在一個電台節目上表示,苦主經過10個月抗爭,現時有方案總好過無方案,雖然苦主對和解方案存在許多疑問,但是相信大部分苦主會接受。 陳光譽形容方案是機關算盡,希望證監會詳細解釋,並質疑證監會是否有權要求苦主接受和解後,終止有關雷曼迷債的法律訴訟。 立法會調查雷曼迷債小組主席何鍾泰表示,已要求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出席小組聆訊,釐清疑團。不過,他強調,小組的責任是整體調查制度方面是否需要改善,未必會調查個別個案,但可以間接幫助苦主爭取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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