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其他囚犯英文課程 仍需坐牢四年半趙悅明獄中教書度日 |
2009-07-15 (05:18) |
(三藩市 )(本報記者朱瑞良三藩市報道)前三藩市市參事趙悅明因聯邦控罪而入獄到今日剛好已過兩星期,他在獄中不忘回饋社會,他致函友人表示現時在監獄內主要是教其他囚犯學習英文,他並希望支持者經過他位於三藩市的花店時,能入內向他的妻子問好,給予鼓勵;另外,聯邦監獄局暫定其出獄日期為2014年2月21日,但隨後趙悅明還需為地檢署控罪到州監獄服刑。 趙悅明按法官指示,於今年7月1日到聯邦監獄局報到,隨即進入亞利桑那州監獄服刑,他的朋友表示,趙悅明入獄後曾多次致函出外,透露在獄中生活,信中表示,他每日的工作主要是教導其他犯人學習英文,因為不少囚犯都未完成高中課程,他希望能幫助他們考取與高中畢業同等學歷的GED文憑,令他們出獄時能有足夠學識,重新投入社會,改過自新,過正常人的生活。 趙悅明在信中又說,日間除教授英文之外,大部份時間都在圖書館內渡過,充實自己及進修,晚上亦以看書為主。 趙悅明又表示,最掛心及最重要的是他的家庭,所以希望支持者如果有機會經過他位於華埠的廣東花舖時,能入內向他的妻子打個招呼,給予支持及鼓勵。他的友人又說,趙悅明多封來信都很少談及在獄中感受,反而處處詢問友人的近況,噓寒問暖,顯示出他關心別人多於自己的性格。 另一方面,本報獲悉,聯邦監獄局暫定2014年2月21日為趙悅明的出獄日期,尚要服刑約4年半,不過,他步出聯邦監獄後,還需向州監獄服刑。 趙悅明於08年10月10日在聯邦法庭承認的一項郵件詐騙、一項受賄以及一項勒索罪名,於09年4月3日被判入獄5年零4個月及罰款1萬元;另外,趙悅明於2008年11月就地檢署的多項控罪達成認罪協議,承認其中一項虛報地址罪名,被判入獄1年,守行為3年及罰款2千元,刑期與聯邦罪分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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