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撤米高母親臨時遺產管理資格 |
2009-07-07 (12:51) |
美國洛杉磯一名法官周一撤銷米高積遜的母親嘉芙蓮臨時遺產管理人的資格,改為按照米高於2002年訂立遺囑時所寫下的條款,由他的代表律師布蘭卡和音樂經理人麥克萊恩擔任臨時管理人。法庭將於8月3日再進行聆訊,到時會就遺產的分配和控制權作出裁決。 法官貝克洛夫本來已於上周授權嘉芙蓮,臨時控制米高的部分遺產,但法庭其後收到米高在02年訂立的遺囑。雖然嘉芙蓮的代表律師在庭上提出反對,但法官還是按照法例,撤銷嘉芙蓮臨時管理遺產的資格,改為按照遺囑的指示,由布蘭卡和麥克萊恩擔任臨時管理人。 嘉芙蓮和其他家人本來要求法官押後委任布蘭卡和麥克萊因做遺產執行人,因為他們需要多些時間研究遺囑的內容,以及調查是否還有其他遺囑存在。消息指出,其實米高在1997年也立過一分遺囑,已經提交上法庭,但內容沒有公開。除非2002年的遺囑被裁定無效,否則法官不會理會97年的遺囑。 嘉芙蓮的代表律師質疑布蘭卡和麥克萊恩管理財政的能力,尤其是麥克萊恩,因為他的健康欠佳。律師又指他們是商業夥伴,可能涉及「利益衝突」,又懷疑他們在米高去世的時候,兩人是否仍然與他有關係。 不過,布蘭卡的代表律師作出反駁,指米高一家人都認識布蘭卡,而米高最近也重新聘請他做音樂經理人。此外,布蘭卡的律師反指嘉芙蓮是遺囑的受益人之一,由她管理遺產反而有更大的潛在利益衝突。 嘉芙蓮的代表律師後來退而求其次,要求法官讓嘉芙蓮與布蘭卡及麥克萊因3個人一同管理米高的遺產,但法官即時拒絕這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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