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審計改善建議 多市消防逾半未實行 |
2009-06-14 (05:07) |
(多倫多 )(星報專訊)多倫多市審計總長的一份新報告稱,在2006年多市審計人員所作出的建議當中,多市消防處實施的未及半數。 該報告又認為,多倫多消防處聲稱實施了很多建議,但實際上並沒有這樣做。 多倫多市政府發言人表示,對於曾否遵從建議,消防處可能有不同的看法。 2006年的一次詳盡審計發現,消防處三分之一的重型車輛故障,需要在為期十八個月之內的一段時間拖車,並且建議改善維修紀錄及定期保養時間表的系統。 這份新報告是跟進報告,將於6月22日由審計委員會研究。 這報告稱,新的紀錄管理系統於去年設立,但在2010年底前不會輸入所有車輛的資料。 2006年的建議包括了消防督察應獲配給手提電腦,而這方面的工作正在展開。 新的報告指稱,跟進的評估發現,在過去三年,已獲消防處實施的建議不足一半。 該報告稱,在加強防火及車隊保養計劃方面進展不多,高層需要增加留意。 星報的回應要求被轉介至由多倫多市策略通訊部的特羅特(Patricia Trott)負責。她表示,在一些情況下,這些建議非常之籠統,實際上,審計總長與消防處對建議是否已實施可能有不同的看法。 當被問及為何2006年的很多建議在2010年底之前不會完成,她表示未能談論具體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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