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14歲妓女革職 前警再遭民事索償 |
2009-06-03 (05:22) |
(三藩市 )(本報三藩市訊)一名前三藩市警員兩年前在屋崙光顧一名14歲妓女後丟職,現在遭到該名女子以性侵犯及精神創傷為由追討民事賠償。 這名女子現年16歲,她指Donald Forte當晚給她50元作性交易,是一項性侵犯行為並導致她精神創傷。 事發在2007年6月,當年58歲的Forte在17街與國際大道街角搭上了這名女子,他在被捕時及今次民事訴訟作供時均聲稱這名女子當時告訴他已有18歲。他在較早前曾被控一項與比他年幼10年以上的14或15歲兒童發生猥褻性行為,最終他對一項性侵輕罪作不抗辯。已婚的Forte已被終生登記為性罪犯。 女子的代表律師Marco Acosta周一在結案陳詞時表示,任職警員超過35年的Forte應發現當事人未成年,作為一名負責的執法人員,他應把當事人送回家而非與她進行性交易。而Forte在事發時認定對方年齡有多大將會成為今次陪審團裁決的關鍵。 Forte的代表律師Harry Stern指這名女子已從事賣淫多時並早已出現精神創傷問題。他表示雖然Forte的行為可恥,但也不應為那些不由他造成的創傷而作出賠償。Stern指這名女子為博取賠償而不惜作偽證,她對警方作供時自稱18歲,而在今次民事訴訟的證供更自稱與Forte發生性行為前仍是處女。她已在其後作供時表示之前的聲明並不符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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