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庇失敗留美結婚生子 華女狀況變上訴獲判重審 |
2009-05-23 (04:55) |
(紐約 )(本報記者程邁紐約報道 )一名華裔女子政庇申請失敗後,留在美國結婚並誕下兩名子女,鑑於狀況有變,雖然過了90天的限期,但仍要求重開申請,她的理據是中國政府收緊對中國公民海外出生子女的計劃生育政策,雖然重開的申請再次遭到否決,但上訴卻得到接納,獲判重審。 中國公民劉美芳 (Mei Fang Liu音譯) 2001年抵美後申請政庇,03年被移民上訴委員會否決後一直沒再上訴,後來她在美國與另一名中國公民結婚,06年誕下第二名子女,據她指出,由於其家鄉福建政府收緊對中國公民在海外產子的計劃生育政策,故此申請重開她的政庇申請,並提交了9份新的證據,不過,移民上訴委員會並沒有接納她的申請。 劉美芳進一步上訴至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這次卻獲得接納,容許她的案件撥回重審。根據巡迴法院的判決,移民上訴委員會沒有認真審閱劉美芳的證據,便否決她的重開申請,顯然是在程序上出現錯誤。 根據劉美芳提交的文件,包括一份2005年共產黨官員指引(Communist Party Official Directive),內文指出外國出生的中國公民子女,也將納入計劃生育政策的管轄目標,並會對違反政策的男女進行絕育結紮手術。 儘管移民上訴委員會認為有部分作為證據的文件在之前的案例已被推翻,但劉美芳仍有提交一些新的證據,第二巡迴法院認為至少審閱有關文件,故此判決把審件撥回重審。 代表劉美芳上訴的高泰律師指出,一般過了90天期限的重開案件申請,都很難獲得批准,這宗案件是相當成功的例外,相信劉美芳於重審時獲批政庇的機會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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