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縱火案疑「自導自演」 |
2009-05-06 (05:26) |
(洛杉磯 )(本報記者劉孟儒西科汶納報道)苦主變嫌犯!2月21日發生在西科汶納南丘區的豪宅縱火案,事隔兩個多月案情急轉直下,當時以「見義勇為」形象出現的51歲台灣移民何宗山(Robert Ho)疑似「自導自演」,焚燒自宅。 5月1日(周五)被警方以涉嫌縱火等三項罪名逮捕,不准保釋,全案將於今天(5日)上午8:30在西科汶納高等法院過堂。 調查本案的西科汶納市警局探員米契爾(Ron Mitchell)4日(周一)表示,警方在案發之後,起初並未鎖定何宗山,但是在過去兩個月偵查期間,包括實體證據、證人口供及最重要的DNA染色體證據,都指向何宗山,因此於上周逮捕何宗山。 「何宗山是本案目前唯一嫌犯,而1月7日何宗山隔鄰的類似縱火案,目前調查也鎖定何宗山一人!」昨天被問到本案是否涉及保險詐騙,米契爾語帶保留,僅表示有此可能,但目前並不確定;他說,警方尚無法判定何其縱火動機,而根據警方初步調查,何宗山平日和該鄰居並沒有任何糾紛。 在西科汶納市執法多年的米契爾評論本案,直呼「十分詭異!」米契爾表示,何宗山在被逮捕時似乎感到非常驚訝,但何在調查時並未說什麼。 2月21日發生在西科汶納縱火案,讓從事汽車買賣何宗山的兩層樓百萬豪宅幾乎全毀,當時何宗山在接受訪問時表示,自宅被焚應與1月7日他目睹並阻止歹徒在鄰居房屋縱火有關,因為事隔不到一周,他就在自家郵箱收到一封汽油浸泡的恐嚇郵件,上面寫「你就是下一個! (You Are Next)」 根據何的說法,案發當時,除大女兒不在家外,現場則有何宗山和90歲老父跟20歲小女兒,三人都順利脫逃,而何的老婆人在台灣。 昨天何宗山位在Hampton Drive自宅附近的住宅區一片平靜,除了隔鄰西裔園丁在花園除草外,不見任何人跡,而燒到只剩一個空殼的何宅四周圍起黑色圍幕,但不見動土整修跡象。只是試圖走進,會聽到警察廣播要求離開,原來警方在現場設置監控攝影機,防止任何閒雜人等靠近現場30呎,可謂戒備森嚴。即使何宗山已被依嫌犯逮捕,但米契爾說,警方暫時沒有取消24小時監控的打算。 檢方將對何宗山以「持有縱火裝置」(Possession of Incendiary Device)、「縱火」、及「在有人住屋內縱火」(Arson of inhabited Dwelling)三項罪名起訴。 律師蔡玟惠分析,這種疑似自導自演的案件向以保險詐騙可能性最高,但是檢方並未依這項罪名起訴,可能是何宗山在被捕前尚未提出保險索賠申請,因此沒有證據;不過由於警方尚在調查何是否涉及鄰居縱火的另一案件,也可能是警方仍在調查中,不願透漏案情走向。 蔡玟惠表示,由於案發時候房屋內有人,其實依加州法律是有機會以意圖謀殺罪名起訴,但可能檢方無法確定何宗山有謀殺老父跟女兒意圖,或是不願意讓案件過於複雜,影響其他罪名成立機會,而改以「在有人住屋內縱火」起訴。至於何可能涉及鄰居縱火案的動機,蔡玟惠表示目前難以判斷,但如果確認涉案,也不排除是計畫多時,意圖故佈疑陣的可能。 縱火案在加州屬於重罪,罪名成立每個案件將可以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保險詐騙也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 熟悉刑事案件的蔡玟惠指出,由於DNA檢驗科技近年來突飛猛進,透過新的染色體科技,即使歹徒全身包覆,但是衣服上的毛髮或皮膚碎片還是可能留在犯罪現場。由於現場為何宗山自宅,何宗山的DNA理應到處都是,所以警方應是確定起火點有何宗山的DNA殘留,才採取拘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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