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俄簽署互免簽證協定 |
2009-04-23 (19:24) |
  入境事務處處長白韞六代表香港特區政府與俄羅斯駐華特命全權大使拉佐夫大使(Ambassador Sergey Razov)今日在北京簽訂了互免簽證協定。該協定可讓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前往俄羅斯旅遊,最長可逗留十四日。同樣,俄羅斯國民亦可免簽證前往香港旅遊,最長可逗留十四日。 入境事務處發言人表示,該協定將待完成所需的內部程序後生效。締約雙方計劃在本年年中完成所有使協定生效的內部程序,並就協定的生效日期再作公佈。 發言人續稱,當局歡迎雙方達成互免簽證協定。香港特區是少數與俄羅斯簽訂同類協定的已發展經濟體系,該協定讓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在旅遊時享有更大的便利,並有助加強香港與俄羅斯在貿易、商業及旅遊方面的聯繫。 俄羅斯是第一百三十八個同意給予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入境旅遊待遇的國家/地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