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准滯留蘇丹加漢返國 渥京恐有違國際義務 |
2009-04-13 (05:07) |
(多倫多 )(加通社滿地可電)一 份有關滯留蘇丹的加國男子阿布杜拉玆克(Abousfian Abdelrazik)的聯邦政府文件指出,若果渥京政府准許阿布杜拉茲克返回加拿大的話,加國便將違反本身的國際義務。阿布杜拉茲克的代表律師指出,該項論據站不住腳。 聯邦外交部周五發出事實陳述書,就阿布杜拉玆克個案勾劃出加國政府的立場。自從阿布杜拉玆克差不多1年前在加國駐喀土穆(Khartoum)大使館尋求庇護以來,他一直在大使館的大堂棲身。 該份政府文件聲稱,阿布杜拉玆克被列入國際禁飛名單之內,有關限制凌駕於他作為加國公民可以進入加拿大的權利。 文件表示:「《加拿大人權和自由憲章》(Canadian 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第6節並不保證經其他國家進入加拿大的旅遊權利......該項旅遊禁令禁止其他國家容許該名申請人經它們的國境進行旅遊。」 文件又指出,所要求的遣返補救方法將會干預皇家特權及外交事務等事宜,並促使加國面對違反國際義務的風險。 阿布杜拉玆克2003年前往喀土穆探望患病的母親期間被捕。 律師指違反人權自由憲章 阿布杜拉玆克的代表律師將於下月在聯邦法院抗辯,指出當局已經違反《加拿大人權和自由憲章》第6節、亦即准許加國公民進入加拿大的有關條款,並且應該讓阿布杜拉玆克採用任何途徑飛返加國。 代表律師布魯索(Audrey Brousseau)向《加通社》(Canadian Press)表示,政府將國際法律放到比起《加拿大人權和自由憲章》第6章所指可以返回加國的權利更為優先的位置上。 布魯索並且提到,聯合國禁飛名單包含一項固有的豁免權,可根據個別情況容許合理過境或入境。 布魯索續稱:「政府為他的回國設置重大障礙,在這方面之言,它們確實侵犯了他的權利。」 聯邦外交部發言人巴巴里(Daniel Barbarie)拒絕正面回應該份事實陳述書,只表示加國政府有多項涉及國家安全的理由阻止阿布杜拉玆克返回加拿大。 巴巴里表示:「阿布杜拉玆克作為涉及基地組織的個別人士,已被列入聯合國1267號決議名單內,因此被禁旅遊及資產遭凍結。」巴巴里補充指出,已向阿布杜拉玆克提供定期領事援助。 阿布杜拉玆克的個案一直獲得公眾支持。 他的家人促請聯邦政府准許阿布杜拉玆克飛返家園,多名自由黨及新民主黨國會議員亦支持阿布杜拉玆克。 該份政府文件同時質疑阿布杜拉玆克在蘇丹遭拘留期間曾被虐打的有關指控。 布魯索表示:「它們挑戰阿布杜拉玆克指控被虐打的可信性。這是嚴重指控。」 文件指出,領事館人員前往蘇丹監獄探訪阿布杜拉玆克時,後者從未提及曾遭遇任何濫權行為。 布魯索表示,聯邦政府現時已做盡權力範圍內的所有事情,藉以阻止她的當事人返回加拿大。現在是時候讓阿布杜拉玆克返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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