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廣昌回應判決「盡在不言中」 |
2009-03-28 (11:48) |
葵青區議員梁廣昌詐騙區議會津貼案今日判刑,他被判入獄16個月,緩刑3年,罰款13萬元。 梁廣昌早上由囚車押送到荃灣裁判法院聽取判刑。裁判官判刑時表示,由於梁廣昌於2003年至2007年期間不止一次犯案,所以並非無心之失,而且如果說他是不善理財而導致誤墮法網,這講法只是自欺欺人。除此之外,他亦利用了朋友的信任、下屬及義工,尤其今次事件涉及公帑,所以增加了案件的嚴重性。 雖然梁廣昌在庭上呈上48封求情信,寫信的包括有行政會議成員劉皇發等知名人士,但法官在判刑時表示,他在考慮量刑時,必須考慮到案件的嚴重性,不應該只看求情信的數量及誰人寫,而導致有偏頗。不過,考慮到梁廣昌身體狀況,他患有心臟病及腸癌,之前亦對社會作出貢獻,故判以緩刑。 法官在判刑時亦提到,希望梁廣昌可以汲取教訓,不要再令家人及社區人士失望。 由於今次判刑超過了3個月,所以梁廣昌將被褫奪區議員的資格。梁廣昌在判刑後表示,他會以其他方式繼續服務社會。 梁廣昌在庭外認錯,表示對不起家人及多謝關心他的街坊及朋友。他又指,回去後會再詳細諮詢律師的意見,所以不便多說。他又以自己最喜歡一套話劇的名稱「盡在不言中」作總結。 案情指,梁廣昌於2003年10月至2007年1月期間,以一間護膚品公司名義,開出13張假收據,聲稱公司曾在區內提供服務,詐騙區議會69,000元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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