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青區議員助理涉詐騙判無罪獲釋 |
2009-03-07 (11:45) |
葵青區議員梁廣昌聯同女助理梁凱怡,詐騙區議會津貼案,由於證據不足,梁凱怡被判無罪,當庭釋放;而梁廣昌要等候背景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本月28日判刑,還押監房看管。 52歲的梁廣昌早前在荃灣裁判法院承認13項欺詐罪名,包括以非牟利團體及互助委員會舉辦多項活動為名,向葵青區議會提交虛假收據,申領活動開支,涉及款項共逾69,000元。他其後轉為控方證人,指證否認控罪的34歲女助理梁凱怡。 裁判官指,雖然控方在女被告梁凱怡的家中搜獲印章及假單副本,但她只是接受梁廣昌指示去做,沒有足夠證據顯示她是知情,裁定梁凱怡詐騙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案情指,2002年7月,梁廣昌的朋友成立從事護膚品生意的公司。梁廣昌向該名友人表示,將以其公司名義發出商戶收據,以便籌辦活動申請資助。 在2004年7月至2006年12月期間,梁廣昌及其助理梁凱怡,訛稱上述公司曾提供在10張收據上描述的服務,詐騙葵青區議會向7間非牟利團體及1個互助委員會共支付55,120元。 而在2004年3月至2006年8月期間,梁廣昌訛稱有關公司曾提供3張收據上描述的服務,詐騙葵青區議會向另一間非牟利團體支付13,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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