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籲獲注款成員有疑問可查詢 |
2009-03-18 (19:18) |
積金局作出呼籲,獲政府注款的強積金/公積金計劃成員如對個人資格有疑問,應盡快聯絡積金局,積金局將有專人跟進事件。 積金局發言人表示,受託人已陸續將6,000元注款存入合資格計劃成員的強積金帳戶內。是次注款計劃中,積金局須核對超過700萬個強積金帳戶資料,才可編制140萬個合資格成員名單,資料主要根據受託人及僱主提供。 由於今次處理的資料龐大,考慮到可能出現有偏差情況,積金局已定有機制處理錯誤注款。強積金條例已賦予積金局權力,如發現有錯誤注款,積金局可從有關帳戶中收回6,000元。 根據政府公布的注款資格準則,於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持有強積金帳戶或是公積金計劃成員而在關鍵月份(即二○○七年十二月、二○○八年一月及二月)三個月之中,只要有其中一個月的有關入息不超過10,000元,便符合注款資格。去年,政府和積金局跟立法會討論有關落實注款計劃的資格準則時,大家都同意應該盡量以較寬鬆的方法去界定個別僱員是否符合注款資格。 若成員在此期間曾放無薪假期、轉工等,可能令受薪日期少於一個月,受託人向積金局報告該月入息便可能低於10,000元,甚或是「零」,因此,有關成員會被界定為符合獲注款資格。 發言人呼籲認為自己不符合政府注款6,000元資格而又獲得注款的計劃成員,應聯絡積金局(電話:29180102)。 發言人補充,在注款過程中,積金局會繼續與受託人緊密聯繫,如遇有懷疑個案,積金局會跟進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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