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新政策婦女受惠 英擬將強制全薪產假增至18周 |
2009-03-15 (03:22) |
(歐洲 )(本報訊)根據歐盟一項政策草案,將強制職業婦女產後休假6周,同時將現行的14周全薪產假延長至18周。 歐盟的社會事務委員會表示,該草案的意旨在幫助婦女兼顧家庭與工作,提升家庭生活品質。 除了前6星期外,婦女可自行抉定何時休帶薪產假,自懷孕開始至產後皆可,而生雙胞胎或早產兒的婦女可享更長的產假。 歐盟委員會發言人表示,想想房貸、房租、食物價格的持續上調,相應增加產假婦女和新生兒的福利在情理之中。 然而僱主與學者主張沒有必要進一步立法,因為許多婦女的工作企圖心較不似男人,她們願把家庭放在第一位,接受上班時數較少而薪水較低的工作。 而僱主也有可能因需要為產假支付更高費用,而直接解僱或不再聘用婦女職員。 英國商業部對歐盟的用意表示支持,但是擔心該計畫將造成政府與僱主的財務負擔。商業部說:「我們在這方面已有非常周全的方法,所以我們不認為歐盟應全面立法實施。」 目前英國婦女名義上可享受一年產假,共39周帶薪假期,其中前6周可領取9成薪資,後33周則每周固定領取117.18鎊。 英國商業總會(British Chambers of Commerce, BCC)理事長佛羅斯特(David Frost)表示,歐盟在修訂法律時應同時考慮目前惡劣的經濟形勢,以及商業團體險現正面臨的巨大壓力。 英國中小企業聯盟(Federation of Small Businesses)的發言人則補充,職員在休產假時,該公司不僅照常發放薪資,還需另僱人員填補短缺人手,這對於中小企業來?是一筆巨額開支,甚至影響其生計。 保守黨也質疑歐盟此舉將限制產後婦女的自主權,對想立即投入職場的職業婦女而言,是一種傷害。目前英國規定婦女產後2周內不得返回職場,在工廠工作婦女則為4周。 英國去年被迫採納歐盟新規定,讓新手母親享有新的工作福利,如假日給薪,健身房會員資格由6個月延至1年等。 婦女若因懷孕在工作上遭受不平等待遇,或僱主拒絕她們的產假權利,婦女可以採取法律途徑解抉。 除此之外,婦女的工作權益是否需進一步地擴大,持續引發爭論。平等運動人士認為,婦女的工作權因休假照顧小孩而受損害。 官方統計數據也顯示2007年男女工資差距擴大至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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