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瀕危物種納入管制 |
2009-03-12 (11:03) |
漁護署表示,明日起更多瀕危物種將納入《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的受保護名單,新加入受管制的物種包括鋸鰩、歐洲鰻鱺及巴西蘇木。另外,魚子醬的個人或家庭財物進口豁免上限,亦由每人250克,減至每人125克。 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除獲得豁免外,進口、從公海引進、出口或管有受保護的物種(包括其部分及衍生物),均受許可證管制所規限。 發言人表示,香港管制這些新納入名單的物種,是為了配合《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就管制物種所作的最新修改。有關的進出口規限將於新管制措施生效當日實施。至於管有在法例修訂生效日之前已擁有的新納入名單的物種,則會有3個月的寬限期。申領鋸鰩、歐洲鰻鱺(野生活體)管有許可證的寬限期,於2009年6月12日完結。 發言人提醒管有鋸鰩、歐洲鰻鱺(野生活體)的人士在寬限期內申領管有許可證。 由於巴西蘇木的瀕危程度較低,管有或控制這些物種的人士將可獲豁免許可證的規限,以便業界進行合法買賣,同時又不影響香港履行公約的義務。 發言人表示,不過,進口或出口這些物種前,仍必須事先獲得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發出的許可證。 任何人無牌進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萬元及監禁2年,而有關物品亦予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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