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僱員質疑僱主處理合約文件手法 |
2009-03-11 (03:06) |
(溫哥華 )(本報記者崔源明報道)曾與熊小姐在同一間公司任職數月的一個前僱員,未能肯定自己墮進一個商業陷阱,但對於前僱主處理合約文件的手法,也有質疑。 剛在本地一間大學畢業的袁輝,透過朋友關係找到一份在加中移民公司任前線客戶服務的工作,在08年4月至8月間,負責向查詢的客戶解釋申請海外勞工的程序,而進一步的簽合約工作,則由一個年約30歲來自廣西桂林某大學的熊小姐負責。 在袁輝上班的過程中,接觸過一些介紹客戶給熊小姐的中間人,也收過數個外勞申請被拒簽的客戶來電,要求找熊小組。 由於他曾為宋女士修訂一份外勞申請合約,增加了9至10項中文修訂,並且翻譯成英文,在簽合約前解釋給她知,所以袁輝對合約的印象較深。但事後熊小姐依然把一份未經修訂的合約,以電子文本交給宋女士,經宋女士以電郵向他追問,他才知道合約的版本有問題。但事後熊小姐卻說,可按口頭說法,不用依合約,給宋女士解釋過去。 袁輝一心以為,這份工作能夠幫助中國外勞來加國工作,又見到其他代理人熱衷這代理身分,所以他也付了一筆五位數字的金錢給熊小姐,爭取簽約轉任這公司的代理(Agent),由僱傭關係改為合作關係。 他相信,每年提交100個外勞申請人的名額不是難事,他還可取得一定比例的佣金。不過他也坦言,不知道日後佣金是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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