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重提「雇員自由選擇」法案民眾遊行呼籲自組工會 |
2009-03-11 (03:25) |
(三藩市 )(本報記者蕭慧三藩市報道)東灣聯邦眾議員米勒(George Miller)預計會在今日,於聯邦國會中重提讓雇員更容易自組工會的「雇員自由選擇」法案。而在昨日,美國工會組織在多個地點舉行集會遊行,支持這個法案獲得重新提出,其中一個地點就在三藩市的聯邦大樓門前。 米勒曾在2007年提出「雇員自由選擇法案」(EFCA),當時通過聯邦眾議院後,無法通過聯邦參議院。絕大多數民主黨議員支持,包括來自灣區的眾院議長普洛西和參議員范士丹,但幾乎所有共和黨議員反對這個法案。 在聯邦大樓門前遊行的數百工會成員,在三藩市勞工委員會主席保爾森(Tim Paulson)帶領下,隔空喊話要求范士丹聯署自由選擇法案。保爾森指出,總統奧巴馬早已表態說會支持這項法案,因此現在需要做的,就是推動法案通過聯邦國會,使法案可以擺在總統面前等待簽署。 法案將讓私人公司的雇員更容易在簡單多數同意下自組工會,規定工會與雇主達成第一份合約條件的時間,同時增加對違反員工利益的雇主的處罰。 工會方面指,由於缺乏法律保護,現在很多希望自組工會的雇員,都會受到雇主的恐嚇、騷擾甚至遭解僱收場。美國私人企業中目前只有7%有工會組織。而法案將保障勞工權益,改善勞工待遇的同時,對於公司和經濟發展,也會有幫助。 一位曾在《康縣時報》(Contra Costa Times)報道社會服務新聞的記者Sara Steffens就說,她因為在報社裡面成功遊說三分之二的同事贊成組成工會,結果在去年年中與其他28位同事一起被解僱,裡面包括多位工會運動積極參與者。 Steffens曾和被解僱同事狀告報社無理解僱,是為報復他們參加工會活動,但康縣時報上月報道稱,該訴訟已被美國勞工關係委員會以報社沒有違法行為撤銷。 而另一位在保安公司King Security Service工作的雇員Carlos Corden,同樣因為在公司內自組工會後,就遭到公司解僱。但通過Corden等人向該間公司的大顧主三藩市公車局施壓,公司又再雇用他。 對此法案,雇主業界已決定大舉遊說,反對這個法案。據指,若法案通過,沃爾瑪、Home Depot、Target、梅西百貨、Lowe’s等大型零售公司都有很大機會有工會成立。而被大富豪股神巴菲特昨日接受採訪也稱,反對這個法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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