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鬧教會學校青年認罪 三人不准保釋出外候判 |
2009-03-04 (03:29) |
(澳洲 )(本報雪梨訊)一名裁判司昨日認為前日三名大鬧雪梨西區一間教會學校的青少年對社區構成危險,不應准保釋外出。 巴拉瑪打兒童法庭裁判司史杜(GARY STILL)昨日拒絕三名被告保釋。三人昨日認罪,承認與周一奧本(AUBURN)的聖三一天主教書院的事件有關。 當日早上,四名青少年持開山大砍刀和戰斧,闖入校內,大肆破壞,將食堂,玻璃窗,及一輛汽車砍壞。其中一名女教師更被人推開。事件造成三萬元的損毀。 四人兩名十六歲,一名十五歲及一名十七歲,只有一名十六歲的沒有被起訴。 三人昨日承認六項罪名,分別是三項惡意毀壞,兩項毆打及一項鬧事。 法庭將於本月稍後宣判。各人交由監房看管。 裁判司指出,今次案情嚴重,社會不能容忍,更不能接受大鬧學校的年青人保釋出外,留在社區內。(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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