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代25僱員入稟追收強積金 |
2009-02-25 (18:32) |
  積金局今日代表25名僱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7名僱主追討約78,000元的強積金欠款。 在今日審裁處的聆訊中,與訟人海安護衛有限公司同意僱員申索的金額。審裁官下令與訟人須向積金局支付33,595.77元。有關款項包括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另外6名與訟人,康佳企業有限公司經營潮德喜酒家、專業汽車有限公司、德誼有限公司經營金翡翠海鮮城、三心妝有限公司經營三心妝美學院、Hundred Café Limited及Videonline Communications (Asia) Limited,均沒有出庭應訊。在缺席聆訊下,審裁官判積金局申索得直,與訟人須分別向積金局支付28,140.48元、7,670.93元、5,229元、2,599元、1,548.99元及653.73元。有關款項包括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積金局在收到欠款後,會盡快把款項撥入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審裁官同時下令各與訟人支付處理入稟個案的費用,分別為186.4元、268元、90元、196元、155元、116元及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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