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童操場玩耍需監督策安全 |
2009-02-20 (03:47) |
(多倫多 )近五分之一的兒童受傷案例發生在校園,其中,經常是兒童參與非正式體育活動時發生。研究人員建議,需要更多成人監管,更好保障兒童安全。 研究人員對東安省兒童醫院(Children's Hospital of Eastern Ontario)與其他6個渥太華地區的急診室與診所的兒童受傷病例統計資料進行了長達一年的調查。結果發現,在2002年,4,287名兒童在校園受傷,佔兒童受傷事件的18%。 高級研究員、約克大學人體動力學與保健科學教授馬菲遜(Alison Macpherson)表示:「必須謹記,這並非兒童頭部有個腫塊,前往校醫處拿一塊冰冷敷,或貼一塊跌打止痛膏藥的小事。」「這些孩子實際上因嚴重受傷前往急診中心或醫院尋求治療。」 該項研究由約克大學與渥太華大學聯合進行。結果發現,58%的校園受傷事件發生於兒童參與非正式活動時。 馬菲遜周三表示:「這是最新發現,相當重要。」「並非兒童在體操課或其他正式活動中發生,而是在操場玩耍時受傷。」 校園受傷、需要前往醫院急診室處理案例中的10%為頭部受傷,從嚴重腫塊至腦震盪。402例的頭部受傷中,7例需要住院治療。超過1,100宗受傷,或26%涉及骨折。 馬菲遜說:「這尚不包括最嚴重的脊髓受傷,但涉及需要接受治療的受傷案例。」「家長清晨將孩子送往學校,便指望孩子能夠安全返家。若在校園受傷,需要送往醫院急症室治療,會讓家長感到震驚。」 本次研究的報告發表於2月期的「學校保健雜誌」(Journal of School Health)上。 男孩比女孩更容易受傷(大約60%比40%),而且頭部受傷的比例較高。 馬菲遜指出:「年齡在10歲至14歲的兒童最易受傷,這表明,防止兒童在校園受傷的計劃應將重點放在小學。」 她說,全國各地的教育局應增加兒童在操場玩樂時的監管,但另一個需要考慮的方面是,兒童玩樂環境的安全。但研究者強調,並不應將兒童關在室內,或禁止戶外玩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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