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費公帑的公投 |
2009-02-05 (03:27) |
(紐約 )澳洲綠黨黨魁在去年底向國會動議在2009年搞個全國公民投票(PLEBISCITE),公投的目的是決定澳洲的公民是否願意接受「共和國」這個政治體制。 從中文的翻譯意涵來說,PLEBISCITE(下稱:前者)與REFERENDUM(下稱:後者)兩者都含有全民公投的意義,可是從憲法的角度來看前者指的是政客或者政治家向國會提出一個「是」、或者「否」的動議。由全國公民表決,而這個動議除了「是」與「否」以外,並沒有任何內容,換言之,當全體國民投票贊成,或者反對後,他們包括提出這個動議的國會議員才會與公眾一起摸索下一步怎樣走。基此,筆者稱這前者為「缺乏內容的公投」。 至於後者,雖然也是全民公投,但是投票的公民,在事前都會知道公投的結果是決定採取那一個方案,以至這個方案的大致內容!因此筆者稱這後者為「有內容的公投」。 不太善忘的公眾也許記得,1999年當時的執政何華德政府搞了個與「共和國體制」有關的有內容公投。當年這個有內容的公投花去公帑三億澳元,支持共和國體制的慘敗,有興趣的讀者可參閱:MIKE HEAD, 《AUSTRALIA'S "REPUBLIC" REFERENDUM REVEALS MASS DISAFFECTION》網址:http://www.wsws.org/articles/1999/nov 1999/ref-n04.shtml(全小寫)。 讀者可以從上引文中看到十年前的有內容公投,支持「共和國」公投的慘敗原因,以及與這些原因有關的來龍去脈。 十年後的今天,當澳洲受去年「金融海嘯」影響後,經濟發展前景不許樂觀,大機構,以至中小企業開始叫苦連天,裁員之聲在社會上每一個角落響起來的時候,卻仍然有國會議員昧於時勢,視經濟停滯不前,甚至倒退的情況下,動議搞這個缺乏內容的公投。而所謂沒有內容的玄機,政客卻沒有給國民說個清楚!況且,十年前那個有內容的公投舉行之前,政府曾經在在野工黨的敦促下,搞了一個由全民代表組成的研討會,為尋找一個理想的「共和國體制」模式而作出了深入淺出的多方面,多角度探討。結果仍然沒能找出一個各方面可以求同存異,令人滿意,認為可以更有效地取代現行的君主立憲模式。 十年前如此,十年後的今天,政客卻向國會動議搞個沒有內容的公投,只要大多數公民說願意接受一個共和國體制,屆時再為下一步的工作,即那一種形式的共和國訂定內容! 要是澳洲的君主立憲制度目前真的出現了問題,非要改制不可的話,這個動輒數千萬,以主近億元的沒有內容公投,是否對改善澳洲的經濟與民生?答案是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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