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家四弊案明開準備程序庭 |
2009-01-18 (15:44) |
在 台 灣 , 陳 水 扁 一 家 涉 及 的 四 大 弊 案 明 日 開 庭 , 處 理 程 序 問 題 。 下 月 會 再 傳 召 其 餘 部 分 被 告 , 但 涉 及 全 部 案 件 的 吳 淑 珍 , 暫 時 未 獲 安 排 出 庭 。 第 一 輪 的 準 備 程 序 庭 會 一 連 開 三 日 , 傳 召 陳 水 扁 等 十 名 被 告 , 在 星 期 一 , 會 先 處 理 南 港 展 覽 館 和 龍 潭 購 兩 宗 貪 污 案 , 傳 召 陳 水 扁 , 還 有 中 間 人 蔡 銘 哲 、 涉 案 商 界 人 士 和 官 員 , 陳 水 扁 夫 婦 在 案 中 被 指 獲 利 合 共 約 四 億 元 新 台 幣 。 星 期 二 就 會 處 理 國 務 機 要 費 案 , 兩 名 前 總 統 府 要 員 馬 永 成 和 林 德 訓 被 傳 召 。 控 方 指 陳 水 扁 夫 婦 共 同 詐 領 、 侵 佔 國 務 機 要 費 、 合 共 一 億 零 四 百 多 萬 新 台 幣 , 馬 永 成 兩 人 知 道 過 程 和 款 項 流 向 。 至 於 海 外 洗 錢 案 , 法 庭 會 再 傳 召 陳 水 扁 , 還 有 他 的 兒 子 陳 致 中 夫 婦 等 親 友 。 陳 致 中 夫 婦 透 過 在 新 加 坡 和 瑞 士 等 地 的 帳 戶 , 及 在 開 曼 群 島 等 地 開 公 司 掩 飾 身 份 , 協 助 處 理 最 少 七 億 多 新 台 幣 , 即 是 輿 論 所 稱 的 「 海 角 七 億 」 。 涉 及 全 部 四 宗 弊 案 的 主 要 被 告 吳 淑 珍 還 未 獲 安 排 出 庭 , 而 這 次 亦 只 是 開 準 備 程 序 庭 , 未 是 正 式 審 訊 。 所 謂 準 備 程 序 庭 , 主 要 是 釐 清 案 件 的 爭 議 點 , 包 括 證 據 是 否 充 分 、 控 方 引 用 的 法 例 是 否 適 當 和 程 序 審 查 等 , 以 便 日 後 審 訊 順 利 進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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