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機會主席兼行政會議召集人林煥光,下午召開記者會,交代是否留任行會。林煥光決定,會繼續留任行會召集人職位,但表明於平機會主席任期屆滿後,不尋求連任。
林煥光表示,兼任兩職引起的社會爭議,在過去一星期,仔細聆聽及參考了社會各界,包括平機會工作夥伴機構及平機會委員的意見,得出以下的觀察及結論。
他說,大部分平機會委員和不少平機會工作夥伴機構,都支持他或至少不反其兼任兩項職位的安排,他們認為兩個機構的工作目標,都是為了公眾利益服務,沒有根本的角色衝突,再者他們亦留意到,行政會議召集人的角色,只限於向行政長官提供政策的意見,性質近乎政策顧問,本身並未具有行政或者執行權力,亦不從屬於特區政府的行政機關,所以與平機會主席一職,引致角色衝突的機會很微,即使有可能出現衝突情況,他們亦對其誠信及工作經驗具有信心,認為他能夠恰當的根據程序去處理。
不過,林煥光亦指出,有好幾位平機會委員和部分民間人權及服務機構,強烈反對他兼任的安排。
他說,主要原因是由於行政會議召集人的身分,與特區政府最高決策權力核心息息相關,可能引起公眾質疑平機會日後的獨立性,及損害平機會的公信力。他們認為這樣的安排,是有違國際巴黎原則精神,在制度上開了壞先河。
林煥光留意到,在支持他兼任的部分平機會委員中,亦有意見認為,雖然他們是支持有關安排,但亦覺得這的確並不是太過理想,存在瑕疵。雖然實際工作出現角色衝突的可能性的確不大,但公眾可能較易產生混淆,從而對平機會形象產生負面的影響,所以這些委員建議平機會的委員會們,應該要加強監察平機會的工作,以確保公眾對平機會的信心,不致在過程中受到過大影響。
林煥光指出,在充份聽取了各界,尤其是昨晚平機會各名委員的意見後,他認為倉卒辭去行政會議召集人職位並不是恰當做法,行政長官任命行政會議召集人,以協助其在行政會議作出決策,是一項嚴肅任命,在未有確切角色衝突的情況下,貿然引退,是不負責任的做法。同樣來說,如果他立即辭去平機會主席職位,這做法亦不單有違背當初決定擔任平機會責任的原意,更加會對平機會的運作構成嚴重打擊,因為平機會主席一職屬於法定職位,並沒有署任的安排,故此他驟然離開平機會工作崗位,亦屬於不負責任,因此他決定會繼續兼任兩個職位,直至他在平機會的合約於明年一月底屆滿為止。
林煥光說,他將會向特區政府明確表示,不會考慮續約,並且促請政府盡快展開遴選下任平機會主席的工作。在餘下的六個月任期內,他會繼續做好平機會主席的職責,並且盡力確保在兼任兩個職位的情況下,不會有實際或者觀感上的角色衝突。他又說,深切希望有關事件的爭議可以由今日起劃上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