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認為,應盡量減少釋法,由香港法院自行解釋香港法律。
袁國強表示,香港市民對釋法有疑慮,應該透過法院去處理,盡量減低釋法。但他說,完全不釋法亦不恰當,他不會開出任內不釋法這張「空頭支票」。
他又說,明白律政司司長職位的重要性及職責,強調一定給予中立、中肯意見,致力維護香港法治及司法獨立。袁國強又強調,出任律政司司長前後,沒有收到任何政治任務的指示。他指出,廿三條立法是本港的憲制責任,但亦有先後緩急之分,他認為現時大家關心的是民生問題,包括房屋、貧富懸殊及雙非嬰兒孕婦等,應該先行處理。
另外,袁國強表示,知道部分人對他出任大律師公會主席期間,兼任廣東省政協有意見,但他不認為兩個身分有衝突。他舉例說,當年國家副主席習近平提出,香港應三權合作,他作為大律師公會主席,亦有出聲明強調司法獨立。
他認為,政協是內地諮詢性組織,是一個好的交流及溝通平台,有助他向內地有關人士表達本港法律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