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的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嫌受賄,特偵組凌晨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林益世律師賴素如指出,林益世坦承自己做錯事,覺得對不起家人、長官及社會大眾。
林益世涉嫌受賄,特偵組審訊12小時後,要求台北地院羈押他並禁止他人探視。檢察官認定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對於職務上行為要求賄賂」等罪,有串證、湮滅證據之虞,今天清晨將他聲押禁見。
特偵組主任陳宏達指出,林益世曾就某部分案情表述要自白的意思,不過,他所說的案情是否與事實相符,仍需要查證。特偵組是於1日在北、高兵分11路展開搜索行動,傳喚林益世及妻子彭愛佳到案說明。
台灣的週刊報道,林益世兩年前擔任立委期間,協助中鋼下游廠商地勇公司取得爐渣鐵料採購合約,向地勇負責人陳啟祥收取新台幣6300萬元;今年約滿前,林益世又索款8300萬元,但陳未付款,公司遭斷料。報道刊出後,引發社會譁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