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與深滬交易所合資公司 |
2012-06-28 (16:48) |
  港交所與深滬交易所今天簽訂成立合資公司的合資協議,開發金融產品。 2011年8月18日,董事會公布香港交易所已原則上同意與上海交易所及深圳交易所就在香港註冊成立合資公司一事開始磋商。董事會現欣然公布,合資公司合夥人今天簽訂合資協議成立合資公司,其主要業務為金融產品開發和有關服務。 合資公司的業務包括(但不限於):開發並對外授權指數交易産品、股票衍生產品等,以及為支援此業務,編制主要以三方市場交易品種爲樣本的跨境指數;研究開發 上市公司分類標準、信息標準、信息産品;市場推介、參與者服務、技術服務和 設施建設等;以及合資公司合夥人之間認可的任何其他業務。 合資公司董事會由9名成員組成,合資公司合夥人各提名3名代表。合資公司董事會的聯席董事長由上海交易所及深圳交易所各提名1名代表出任。合資公司的總裁由 香港交易所從合資公司董事會內的香港交易所代表中提名出任。 合資公司的成立旨在提升香港的競爭力、推動中國資本市場對外開放和改革發展以及推動 三家交易所的國際化進程。董事深信合資公司合夥人簽訂合資協議成立合資公司符合 香港交易所及其股東整體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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