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統計處表示,在職員嚴密監督下,所有2011年人口普查的問卷(包括紙張問卷和電子問卷)經已銷毀。此外,政府統計處亦已刪除所有電腦資料檔案內的檔案號碼和詳細地址資料,因此用作數據發布及分析的人口普查資料現只以不記名的方式儲存。
發言人解釋,法例規定,2011年人口普查所搜集到有關個人及個別住戶的資料必須嚴加保密,而全部已完成的問卷亦必須於人口普查開始後一年內(即2012年6月29日或以前)銷毀。
他強調,該處在進行人口普查工作過程中,採取了多項措施,以確保該等資料絕對保密。銷毀人口普查問卷可以使市民不必憂慮個人及個別住戶的資料會用作非統計用途。
他又補充說,政府統計處已採取足夠的措施,確保任何人士均無法從發布的統計結果中推斷得到個人及個別住戶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