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政府推出多項加強內地與香港合作的措施。據新華社報道,措施涉及經貿合作、金融合作、教育交流、科技合作、旅遊合作及粵港合作等六大方面。
其中金融合作方面,支持第三方利用香港辦理人民幣貿易投資結算,進一步豐富香港人民幣離岸產品;為香港有關長期資金投資內地資本市場提供便利;又會推動上海、深圳及港交易所聯合設立合資公司,推出內地與香港兩地市場互相掛牌的交易所交易基金產品等。
在粵港合作方面,會允許香港金融機構,依據相關管理辦法在內地設立消費金融公司,進一步推動香港與深圳之間的相互投資和金融合作;通過推進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創新綜合試驗區建設,提升粵港金融合作水準。
在經貿合作方面,會簽署內地與香港關於CEPA補充協議九;推動內地與香港企業聯合走出去;支持珠三角地區港口、機場、軌道交通之間的銜接與合作等。
在教育交流方面,會擴大內地與香港高校師生交流;鼓勵香港高校到廣東省合作辦學;在廣州和深圳分別建立粵港青少年交流活動基地、深港青年創新創業基地等。
在科技合作方面,鼓勵香港科技人員參與國家重大科技項目、申報國家人才計劃;啟動新一輪國家重點實驗室香港夥伴實驗室的遴選新建工作。
在旅遊方面,會允許內地旅行團乘坐郵輪從香港到台灣後,可以繼續乘坐該郵輪前往日本或韓國旅遊後,再返回內地。
中央政府亦會進一步放寬香港居民個體工商戶在內地的經營範圍,取消從業人員人數和經營面積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