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基金即日開始接受申請
2012-06-25 (18:27)
政府今日推出十億元的「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並由即日開始接受申請。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為「專項基金」主持啟動儀式時說:「專項基金」成立的目的,是協助香港企業透過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提升在內地市場的競爭力,以及促進他們在內地市場的業務發展。

        「專項基金」下設「企業支援計劃」和「機構支援計劃」,分別向個別企業和非分配利潤組織提供撥款,資助他們推行有關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和拓展內銷的項目。

        「企業支援計劃」由香港生產力促進局擔任秘書處。所有按照《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在香港登記,並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非上市公司,均符合資格申請資助。申請企業需遞交一份全盤業務發展計劃,顯示如何透過建議措施提升該企業在內地市場的競爭力,促進在內地的業務發展。企業資助會按照對等原則提供,即政府最多資助個別項目總核准開支的百分之五十,而企業須以現金形式承擔不少於該項目總核准開支的百分之五十。在基金的申請期內,每家企業最多可獲資助三個核准項目。每家企業的累積資助金額上限為五十萬元。每個項目須在二十四個月內完成。

        「機構支援計劃」由工業貿易署負責推行,向非分配利潤組織(如工商組織、專業團體及研究機關等)提供資助推行較大型的項目,協助香港整體或個別行業的企業發展品牌、為業務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從而提升他們在內地市場的整體競爭力。每項獲批項目最多可獲基金資助五百萬元或核准項目開支的百分之九十,兩者以金額較低者為準。申請機構須自行承擔餘下的百分之十項目開支,形式可以是現金、實物或贊助。每個項目最長為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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