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候任行政長官梁振英在山頂的住宅再被揭發有僭建。人民力量議員黃毓民認為,梁振英在選舉期間,聲稱自己無僭建,涉嫌作出失實聲明,違反選舉舞弊條例,下周一會到廉政公署投訴。民主黨向廉署投訴,認為梁振英在選舉期間,聲稱自己無僭建,涉嫌作出失實聲明,違反選舉舞弊條例。
同時,傳媒再次出動吊臂拍攝梁振英在山頂的住宅僭建物。
而梁振英說,屋宇署人員兩次到他山頂住宅勘察,指出屋內有四項僭建物。包括大閘要補辦手續、有蓋車位要改回露天、車位下面有二百平方英呎的空間,以及一個四十平方英呎的單層構築物。他說,全部構築物在買入大宅時已存在。
梁振英承認,買樓時疏忽,住了超過10年,都不知有僭建物,會盡快還原。他再次就僭建事件向公眾致歉。
他說,前日清拆的玻璃棚,這類規模的構建物,屋宇署政策容許先找承建商清拆後再後補報告,不存在未報先拆。他解釋,自己是「產業測量師」,「建築測量並非其專業」,他會盡快解決事件。
梁振英又否認,就寓所僭建物有失實聲明。他表示會跟法律做事,強調絕對不會隱瞞或作失實聲明。
不過,黃毓民說,梁振英參選行政長官時,曾聲言住宅沒有僭建,由於言論是在選舉期間發生,可能構成誤導,令他當選。
黃毓民指出,梁振英身為測量師,不能夠接受他的解釋,這不單止是誠信問題,明顯是失實,若有證據則涉及選舉舞弊,他認為如果特首參選人覺得有問題,可以提出選舉呈請。
但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葉國謙說,梁振英之前已解釋過,相信他不知道自己違規,而且已盡快處理,葉國謙認為可接受。葉國謙說,將梁振英同唐英年的僭建事件相提並論,未必適合。他指,梁振英為事件作出解釋,不涉及誠信問題。
同時,撐梁振英參選行政長官的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認為,梁振英是敏感度不足,屬無心之失。
劉夢熊認為,梁振英近年集中處理社會及行政長官選舉,忽略家中的事,正正顯示「他是人,不是神」,公眾不能要求他「句句真理,事事正確」。
劉夢熊認為,梁的住所有僭建物,屬於疏忽和錯失。梁已作出道歉,而且在傳媒曝光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拆除玻璃棚,是「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據報道,梁振英在山頂貝璐道的住宅有兩個洋房,其中A屋的僭建玻璃棚已清拆。但B屋有另一個僭建花棚,棚頂種滿植物。報導引述候任特首辦的回應時表示,梁振英會盡快請專業人士到住所,仔細檢查有沒有其他地方僭建,梁振英會盡快處理或拆除。
同時,劉夢熊認為,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九龍塘大宅在選舉前發現有僭建,劉夢熊認為,唐的住所僭建規模較大,如證實在取得入伙紙前僭建,則屬於違法。「而梁的住所僭建只屬於違規,不是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