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三讀通過建造業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合併建造業工人註冊管理局及建造業議會,工人註冊資料在不同機構互通,減少工人攜帶證件的數目。
發展局長林鄭月娥表示,已在草案加入條款,確保管理局員工僱傭合約合併後得以延續,直至約滿為至,議會亦已承諾和管理局秘書處員工續約至合併後的兩年,合約條件不比現時差。林鄭月娥又指,新的建造業議會,將來有條例及立法會監管,不會因為權力擴大而成為「獨立王國」。
工黨李卓人表示歡迎草案,指過往工人最大的投訴,是上班要攜帶多個證件,認為草案可以減低工人的怨氣,但他擔心政府精簡架構,會令部分員工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