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候任行政長官梁振英位於山頂的住宅有僭建玻璃棚,但已經拆除。梁振英21日上班時無回應問題。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李永達質疑,梁振英即時清拆僭建物是企圖「毀屍滅跡」。
有報道指,梁振英位於山頂貝璐道4號的大屋,僭建一個面積約110方呎的3邊密封玻璃棚。報道同時引述候任特首辦辯解,梁振英承認將原有的木花棚改建為金屬加玻璃結構,為無心之失,事前無申請;候任特首辦強調梁無意違例,昨日已清拆僭建物。
候任特首辦說,梁只曾在通道上加建玻璃蓋,並非密封,玻璃棚簡單結構,而且「梁一直相信家中並無僭建物,否則不會在有關的玻璃棚前多番接受傳媒採訪」。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李永達批評,事件涉及梁振英的誠信問題,質疑他即時清拆僭建物是企圖「毀屍滅跡」。他認為,梁振英測量師出身,理應知道有關建築物是否違規。
行政會議成員、民建聯的劉江華認為,住所有僭建物定要拆除,社會對高官的操守及品德都有很高要求,希望他們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