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宗高官離職後申請就業被拒
2012-06-18 (13:54)
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首長級公務員離職後就業的情況。

        政府提交的文件顯示,公務員事務局去年共審核了47宗首長級公務員從事外間工作的申請,當中有6宗由於涉及利益衝突,或可能引起公眾的負面觀感,被局方拒絕。

        工黨的李卓人就要求當局解釋,為何拒絕當中的6宗申請,是否與延後利益有關。他亦要求當局解釋,為何准許另外14宗在商業機構工作的申請。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表示,被拒的6宗申請,有實際及潛在利益衝突,若批准,擔心市民會對公務員誠信會有負印象。而另外14宗申請,主要是政府退休律師、醫生和牙醫,申請在退休後開設自己業務,當局已設有附加條件,限制申請人處理在政府任職期間曾涉及的個案,相信限制已足夠。

        她又說,雖然離職首長級公務員,不受任何預設的禁制期規限,但局方會向離職官員發放文件,說明工作限制,亦會按照個別情況,增加附帶條件,例如禁止參與同投標政府土地的工作,以及禁止與在任官員聯絡,以確保不涉及潛在利益及延後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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