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示威集會權利受保障 |
2012-06-16 (10:35) |
  保安局局長李少光表示,警方一直維護市民和平集會和示威的權利,但同時亦要確保,不會影響其他公眾人士的安全。 李少光出席警察學院結業禮時表示,警方一向尊重市民表達訴求的權利,便利所有合法及和平的遊行集會,另一方面亦致力減低示威者對其他公眾人士及道路使用者的影響,確保公眾秩序安全。 他又說,香港去年的整體罪案率,每10萬人有1074宗罪案,遠低於東京、紐約及多倫多等城市。他又說,去年共有6800宗公眾集會和遊行,每日平均有超過18宗,大部分都是和平進行,但亦有小部份作出激烈行為。他讚賞警員處理時,表現克制和專業。 另外,李少光表示,加入政府已38年,其中9年擔任保安局局長,對任期即將屆滿感到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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