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勇(中)走出法庭。
南勇一審判監10年半
2012-06-13 (10:15)
備受關注的中國足球腐敗案第二批審理的案件,今天在遼寧鐵嶺法院一審宣判,被控受賄的足協前副主席南勇,判處監禁10年半,罰款20萬元人民幣。南勇當庭表示,可能提出上訴。

        南勇表情平靜,在審判長宣讀判決書後,南勇對判決中部分情節認定表示異議。審判長隨後詢問南勇是否上訴,南勇沒有立刻回答問題,而是進行了一番陳述。關於是否上訴,南勇表示隨後將與自己的律師商量後作決定。南勇的家人旁聽案件,但沒有發表看法。

        另一名足協前副主席謝亞龍,稍後亦會在丹東法院宣判。

        而涉案的4名前國腳,申思、李明、祈宏及江津,早上亦在瀋陽法院被判監,其中申思判處監禁6年,另外3人則被判刑5年半。4人同時各被罰款50萬元人民幣,沒收800萬元受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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