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聯合國安理會12日一致通過決議,決定將根據安理會第1874號決議成立的朝核問題專家小組任期,延長至2013年7月12日。
決議要求專家小組最遲於2012年12月12日向安理會提交專家小組工作的中期報告,並在任務期限結束前30天向安理會提交最後報告。決議還要求專家小組在獲得任命後30天內向安理會朝鮮制裁委員會提出預定工作方案,並根據與委員會的定期討論、溝通作出修訂。
決議敦促所有國家、聯合國相關機構和其他有關各方與安理會北韓制裁委員會和專家小組充分合作,尤其是提供他們所掌握的任何有關安理會第1718號決議和第1874號決議規定措施執行情況的信息。
聯合國安理會於2009年6月12日一致通過第1874號決議,對北韓當年5月25日進行核試驗表示最嚴厲的譴責。該決議同時決定設立一個專家小組,任期一年,對安理會針對北韓採取的有關措施進行監督,並對安理會的行動提出建議。
安理會在北韓2006年10月進行地下核試驗後通過了第1718號決議,對北韓核試驗表示譴責,並設立了安理會朝鮮制裁委員會,針對北韓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相關領域採取制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