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承諾檢討問責制 |
2012-06-11 (08:26) |
  候任行政長官梁振英在報章撰文,認為問責制實行10年,的確有未如人意、需要改進的地方。 梁振英承認,問責制實行10年,有需要改進的地方,但這與架構重組建議,沒有直接關係。他深信在同樣的問責制下,建議中的新司局分工和統籌,較現屆政府的架構,更能符合今天社會的需要。 他又承諾在積累經驗後,會就問責制進行全面的中期檢討,亦會在上任後,研究利益衝突檢討委員會的一系列建議,包括官員離職後的管制及官員問責的獎懲制度。 另外,梁振英表示,本港的經濟和民生問題亟待解決,不能繼續蹉跎歲月。他說,「香港速度」以前代表快,近年代表慢,經濟增長速度已被新加坡及內地城市趕上。他重申,改組政府架構,正是要解決香港社會發展和經濟發展停滯不前的現狀,香港不能繼續蹉跎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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