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秘書長吳文華表示,預計立法會在本屆休會前,合共需要超過200小時,處理餘下的法案和議案。
吳文華指出,立法會積壓及需要處理的工作,撇除《競爭條例草案》,預計合共需要222小時才能完成,包括需要用129小時處理草案及有法律效力的議案,而質詢、委員會報告及其他議案辯論,亦需要93小時。
她表示,如果議員不願意在星期六、日加開會議,因為6月20日之後,立法會的委員會會議較少,可以安排在星期一和二召開大會。
至於本月20日提交的重組架構決議案,吳文華預計需要30小時審議。而立法會法律顧問表示,財委會是授權撥款開設有關職位,若重組的決議案未能在休會前完成,改組即使獲得撥款亦不能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