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劉倡修訂競委會指引 |
2012-06-08 (11:48) |
  立法會繼續審議《競爭法條例》草案,政府提出的多項修訂獲得通過。 政府的修訂完成表決後,開始辯論由4名議員提出的多項修訂。大會會議將於下午1時暫停,讓路予內委會和財委會會議後才再復會。 新民黨葉劉淑儀提出修訂,要求立法會先通過競委會制訂的指引,相關法例才生效。公民黨湯家驊指出,指引並無約束力,也非法例的一部分,若待守則通過後,法例才生效,猶如另類廢法。民主黨何俊仁同意湯家驊的說法,並指實務守則是協助公眾配合法律運作。 而人民力量黃毓民和工業界的林大輝都則支持修訂。林大輝表示,指引影響全港的營商環境,競委會掌調查、監察和起訴權,必須受立法會監察,強調支持修訂不是要設關卡為難政府,但若不支持修訂,將來會被商界和中小企批評是放生政府。 踢走政府霸權聯盟一批到立法會外示威,他們帶同逾百隻玩具烏龜到場,寓意政府提出修訂是放生百多個從事經濟活動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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