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表示,尖沙咀海運大廈地段以換地方式續租21年,是以十足市值地價評估,除了令政府取得收入,亦令郵輪碼頭可繼續運作,符合公眾利益,可以說是雙贏。
林鄭月娥表示,當中的補地價金額由地政總署的專業估價師釐訂,是以十足市值地價評估,而且要求發展商同時每年繳付相等於地段應課差餉租值3%的地租。在整個補地價過程中,她本人、現任行政長官和候任行政長官均沒有參與。
林鄭月娥強調,承批人可以在地契期內,向政府提出修訂地契或換地,是慣常做法。換地後,新契約的最高可建樓面面積為85,672平方米,其中只有59%作商業用途,餘下41%則用作郵輪碼頭及相關設施。
新契約亦容許發展商興建四層高建築物,其中3,000平方米,將用作改善海關、入境、行李大堂及檢疫設施,希望令郵輪碼頭運作更加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