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名長洲居民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環保署長審批石鼓洲焚化爐工程環評報告及批出環境許可證的決定,高等法院今日聆訊是否受理。
代表居民的大律師陳詞時指出,有關環評報告內容完全不符合環境研究概要及技術要求,報告同時沒有列明其他合理及可行處理廢物措施,亦無解釋為何必須興建焚化爐,及評估焚化爐對人體健康的影響。
政府的代表律師則指出,就石鼓洲興建焚化爐,提出的四宗司法覆核申請,理據都相同,認為可以先處理其中一宗申請,其餘的暫緩處理。
法官就表示,提出第四宗司法覆核的原告冼志文,他的入稟狀最完整,所以先處理冼志文的申請,稍後再討論是否受理其餘三宗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