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會研究雷曼事件的小組委員會向立法會提交報告,「譴責」前金融管理專員及金管局前總裁任志剛。對於3名小組成員不同意報告點名批評官員,小組主席及其他成員都指報告是公平、公正,結論針對任志剛亦是有根據。
委員會主席何鍾泰認為,以「譴責」字眼批評任志剛是恰當和合適,英文版報告用REPROVED一詞,意思亦無差別。他又否認是拿任志剛來「祭旗」。
其中一名成員、新民黨的葉劉淑儀表示,在各官員中,任志剛資歷最深、薪酬最高,應負最高責任,又批評任志剛的自辯,旨在推卸責任。
而另一成員工聯會葉偉明亦表示,金管局堅持要有監管銀行的絕對權力,因此對事件有絕對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