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今日公布,盛事基金邀請本地非牟利機構,在盛事基金第二層機制撥款計劃下申請資助,籌辦於2017年3月31日或之前在香港舉行的大型藝術、文化、體育及娛樂盛事。截止日期為7月6日。
在新的兩層機制下,第一層的目標是吸引享譽國際的盛事在香港舉辦,第二層則是過去計劃的改良版,目的是向本地非牟利機構提供撥款,在本港舉辦盛事。
除了文化、藝術和體育活動外,新計劃還涵蓋娛樂活動,例如街頭節慶巡遊、啤酒節、流行音樂會、時裝表演等;這些活動須具一定規模、對遊客有吸引力、增加香港在國際的知名度,具備發展為國際盛事的元素及讓本地市民參與。
政府亦將重新啟動在2011年下半年所接獲申請書的評審工作,當時有關申請的評審工作因要等待新計劃獲通過而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