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裙底拒捕關員判服務令 |
2012-06-01 (10:55) |
  一名海關關員涉嫌於去年偷拍電視台女主播裙底,以及拒捕,較早前被裁定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普通襲擊及拒捕共4項控罪成立,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梁榮宗判刑時指出,被告是聰明人,應有一番作為,但他恃有小聰明,做事不理後果,又缺乏家庭及德育教導,除了讀書外,缺乏其他生活經驗,犯案後不知如何處理,慌忙逃走及拒捕。 裁判官表示,今次案情並非輕微,但可以讓被告有教訓,否則遲早犯下更嚴重罪行。裁判官又說,考慮到被告背景良好及有悔意,更可能因此失去海關工作,但形容「塞翁失馬、焉知非福」,希望藉此給被告機會,改過自新。 案情指,27歲的被告陳寶生於去年9月在港鐵扶手電梯欲用iPhone偷拍女主播裙底事敗,又被巡警追捕,索性赤裸上身及赤腳在香港站至國金二期上演一場亡命逃生,終被4名警員及途人制服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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