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文龍(中) 資料圖片
歐文龍共判囚29年
2012-05-31 (17:06)
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第三階段今日審結,澳門終審法院裁定歐文龍涉及的6項受賄和3項洗黑錢罪名全部成立,追加多半年刑期,合共判囚29年。
法官形容歐文龍罪行令人震驚,貪得無厭,亞洲區內其他高官貪污案無人能及。法官又斥責歐文龍毫無悔意,作供陳詞濫調。
被稱為「澳門開埠最大貪污案」的歐文龍貪污案,在2007年起久經兩輪審訊,歐文龍被裁定81項罪名成立,被判入獄28年半。案件上周踏入最後階段審訊,連同今日成立的9項罪名,追加多半年刑期,合共判囚2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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