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訴專員公署發現,運輸署因為道路工程不必要地長期關閉停車位的收費咪錶。
申訴專員公署就公共事業機構在進行道路工程期間臨時關閉設有收費錶停車位的行政安排是否有效發表報告,發現運輸署及路政署沒有監察有關停車位關閉時間,有部分車位關閉期較已獲批准的工程所需實際施工時間長。
公署發現,有些工程只是18天,但咪錶卻要關閉90多天,白白停用了2個多月。這些違規個案在去年6至8月就有17宗,公署質疑運輸署浪費公共資源。
公署建議路政署對涉及臨時關閉設有停車收費錶的工場,進行巡查,向運輸署匯報違規情況,協助運輸署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