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危險駕駛被判入獄
2012-05-25 (22:03)
一名二十四歲男子因危險駕駛等罪名成立,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四年零十個月及停牌六年。

        案情透露,警方新界北總區執法及管制組人員,於二○一一年八月十日下午在元朗十八鄉迴旋處截查及票控該名當時正在駕駛一部私家車並使用手提電話的男子。